日本RoHS管控范圍和標識要求

作者:宇冠檢測 發(fā)布時間:2019-11-11 閱讀: 來源: 宇冠檢測
2006年4月27日,日本經濟產業(yè)省在針對《資源有效利用促進法》提出了修訂方案及部分實施標準,規(guī)定電子電氣產品應當對六項有害物質進行管理,并依據(jù)《電子電氣設備特定化學物質含量標示標準》(JISC0950:2005)進行標識。JISC0950:2005在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并在2008年8月1日被JISC0950:2008代替。目前,JISC0950(J-MOSS)也被稱為日本RoHS。
日本經濟產業(yè)省
日本RoHS管控范圍和有害物質限量要求:
日本RoHS中的電子電氣設備,主要包括個人計算機(包括顯示器)、獨立式空調設備(家用非中央空調設備)、電視、微波爐、烘衣機、電冰箱、洗衣機等七大類產品,有害物質和限量要求與歐盟RoHS一樣。而且日本RoHS也給出了相應的豁免條款。
洗衣機
日本RoHS標識要求:
產品中任何材料如果包含有害物質并且含量高于限制,該材料若未被豁免,則需要在產品、包裝和說明書上加貼“含有”標識,標識顏色為橙色;產品中任何材料有害物質含量均低于限值,或超出限值的材料已被豁免,則企業(yè)可依據(jù)J-Moss綠色標志指南自愿申請在產品、包裝和說明書上加貼綠色的“不含”標識。
日本RoHS標識
企業(yè)除了在產品、包裝和說明書上貼含量標識以外,還需要在產品網站上以列表形式標明產品各部件中有害物質含量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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